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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官不偷商”的“强盗逻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7:19 华商网-华商报

  ■张贵峰

  最近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湖南“桂阳县委书记被刺”案,日前终于宣布告破、真相大白:针对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书记被刺疑由其整顿煤炭行业引起,被当地煤炭老板买凶报复,桂阳县县委宣传部向记者澄清:此案性质是“入室抢劫”,没有任何背景。(4月8日南方报业网)

  县委书记被刺,不是非法煤矿老板干的,这样的案件真相当然十分可喜。不过,随之而来的,也许是更大的忧虑:据作案人向警方交代,他们之所以决定以县委书记为抢劫对象,从抢劫“有钱的老板”转向抢劫政府官员,是“因为抢劫老板,老板必然报警;而抢劫官员,官员会因担心查经济问题而不敢报警……”

  好一个“偷官不偷商”的强盗逻辑!惊骇之余,人们会问:这样的逻辑成立吗?当然,具体从桂阳县委书记被抢案看,这一抢劫逻辑是完全落空了:盗贼们既没有从县委书记家里收获预期的巨额财富,更是很快被警察全部抓获。但是,如果我们放之于更广泛的生活现实,恐怕又很难不承认,上述“官员会因担心查经济问题而不敢报警所以更好抢劫”的逻辑,确实具有某种“合理性”和可行性。近年来,各地屡见不鲜的“小偷偷出大贪官”的另类新闻就是最好的佐证———

  河北秦皇岛市原财政局长姬向午,被4名小偷从家中抬走藏有巨款的保险箱,凑巧被警察撞见,导致其腐败内情泄露;黑龙江某市财政局局长赵长生,被小偷在办公室一次偷走20多万,却向警察瞒报案情,引发腐败内幕;湖北荆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易先华,因小偷为争取立功主动揭发在其家中盗得现金26万,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与抢劫桂阳县委书记吴章钧的几位盗贼相比,上述案件中他们的这些“同行”,无疑要“幸运”得多———不仅确实截获了巨额财物,而且案中的官员失主们一个个都选择了忍气吞声。———然而,盗贼们的幸运,折射的却是太多制度的不幸和可忧,比如权力监督制度、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等等。以后者为例,试想,如果官员们的财产信息都能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得到充分公开,那么在信息阳光之下,盗贼们何至于产生“偷官不偷商”的逻辑?又怎么能在实践这种逻辑的过程中,让官员们频频置身财产乃至人身安全的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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