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可否改为“教育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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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7:3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康扬 对流动儿童以发放现金的形式进行资助,解决他们的上学问题,据我所知,这在全国范围内还不曾有过先行者,可谓是鄞州区的一个创举,我们应该鼓掌叫好!但是,一名小学生或初中生,手里一下子拿到三五百元钱,还真让人不放心。 以现金方式资助流动儿童,发放现金之后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这些钱确实用到了学生就学上,家长用这些钱给孩子上学报名。二是学生可能将资助金给“隐瞒”了,不跟家长说,而把资助金“私吞”,当成自己的零花钱。三是学生把资助金交给了家长,而家长却把钱挪作它用了。而且,流动儿童由于流动性大,这学期是在鄞州读,下学期还不知道在哪儿上呢。这些资助金能保证全用在孩子就学上吗?我看是打不了包票的。 对此,我想提个建议:对流动儿童的资助,是否可以不发放现金,而是借鉴我省长兴县的“教育券”方式。教育券由政府统一印制,上面注明政府资助流动儿童的姓名、具体金额和使用时限,然后将其直接发给学生,学生将“教育券”交给学校充抵学杂费等有关费用,学校再按收到的“教育券”面额,向同级财政或教育部门兑现教育券面值金额而获得资金。不发放现金,教育券不能挪作它用,必须用于孩子上学,资助的目的就完全达到了,使财政对流动儿童的补助实现了效益最大化。而且教育券仅限在鄞州区使用,当儿童随父母离开鄞州时,教育券也就失效了。如此,也避免了资金的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