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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公司”与黑心网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相声“小偷公司”家喻户晓,如今长春上演了一出真实版“小偷公司”。而且其有“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他们往往到网吧寻找14岁以下的少年为他们“工作”。嫌疑犯的理论是:按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少年免予处罚,用他们“工作”,即使被抓,也不用担心被拘留。(《长春晚报》4月7日)

  小偷而为“公司”,且有“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足见嫌疑犯没有了起码的羞耻

感。嫌疑犯试图钻法律的空子,专找14岁以下的少年,不是到学校里去找,而是到网吧里去找。到网吧“招兵买马”,可见部分网吧老板丧失了荣辱观,成为见利见义之徒。网吧不得接受未成年人上网,这一规定在某些黑网吧里形同虚设,从而成为“小偷公司”“招兵买马”的好地方。

  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专家和有识之士的关注。为此,家长痛心,学校担心,热心人士忧心。14岁以下的少年,正是对周围环境新奇、易模仿的年龄,由于来自成人世界的不良影响,一些孩子无心向学,网吧成为他们逃避现实的一个最佳选择。部分黑网吧老板只管赚钱,专门赚这部分“问题”学生的钱。当这部分上网成瘾的学生为无钱上网发愁的时候,又被“小偷公司”盯上,如此一来,“小偷公司”与黑心网吧“合谋”,这些未成年人就这样被引到犯罪的深渊。

  问题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如果不从根源上铲除未成年人犯罪的土壤,那么还会有黑手伸向未成年人。一个“小偷公司”被打掉,还可能有类似的犯罪组织冒出来。为此,我们必须加大对此类犯罪分子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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