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规范红头文件还需多管齐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17 法制日报

  红头文件是人们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象表述,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行政机关的大多数具体行政行为是直接根据红头文件作出的,一旦红头文件本身违法,必然导致具体行政行为的大面积违法。上周一系列关于红头文件的新闻事件,让我们对此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和控制手段,依法规范红头文件,已经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当务之急。

  舆论监督作为“第四种权力”,对制止违法红头文件的产生和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上周,新闻媒体对发生在湖北汉川市的一桩让国人大跌眼镜的怪事的报道,让人们见证了舆论监督的这一作用。据报道,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红头文件,给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下达了总目标为200万元的喝“小糊涂仙”系列酒的任务。汉川市政府这一纸“劝酒令”,明显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许可法,也违反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文件的规定。这一事件引起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在一片质疑与谴责声中,汉川市政府办公室很快废止了“喝酒任务”的文件,并表示今后将举一反三,改进工作。

  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也是遏制红头文件背离法制轨道的一剂良药。国家税务总局在强化红头文件的内部监督方面就采取了实质措施。据该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上周介绍,2001年至2005年全国税收执法检查共发现和纠正了4744份各类违规税收文件。今年国家税务总局还针对省以下税务机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专门出台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统一规范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议、发布、备案等事项,从源头上预防违法或者不当红头文件的出现。同样,吉林省政府在监督红头文件方面也动了真格。该省近日作出决定,废止了一个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方标准和红头文件,因为它们存在越权解释行为。

  监督红头文件的另一种途径是由行政相对人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红头文件审查。上周,山西一名律师认为《太原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暂行规定》这一红头文件存在严重越权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问题,向太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申请,要求该办审查后撤销。对此,市政府法制办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如确属违法,将上报市政府撤销该文件。依靠行政相对人来监督红头文件,不仅反映了行政相对人权益救济机制的完善,也有利于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然而,迄今为止,红头文件还没有纳入法院司法审查的视野,行政相对人不能就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直接提出申诉,也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这不能不说是法治社会的一个缺憾。相信随着我国法治的发展与进步,这一缺憾终会得到弥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