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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据表述不当丢8万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25 南京晨报

  晨报讯“我把8万元的拆迁款交给了弟弟,让他交给母亲,可他拿了钱以后就翻脸不认了!”昨日上午,家住玄武区的王先生打进晨报法援热线,诉说了自己给母亲的8万元钱遭到亲兄弟“截留”的遭遇。

  “让他转交母亲他全截留了”

  据王先生说,3年前拆迁的时候他拿到了一笔拆迁款,打算将其中的8万元给母亲养老。送钱的时候,母亲刚好不在,王先生就把钱交给自己的弟弟,“反正母亲一直和他住一起,我想给他也是一样的,当时双方还立下了字据。”王先生说。

  所立的字据全文如下:“拆迁款拿到后,当天晚上送给老太,交8万给王国富(弟弟名)”。就是这一张字据,让王先生陷入了尴尬境地。弟弟根据“交8万给王国富”的说法,一口咬定8万元是哥哥给自己的。“也怪我文化水平太低,竟然给他钻了空子!”王先生懊恼地说。

  “他雇人把母亲从医院抬我家”

  今年3月,王先生的母亲因病住进了医院,王先生去探望母亲时,弟弟向他提出平摊医药费。“我不是不肯担负母亲的医药费,只是当时我给了母亲8万元,就在他手里。现在母亲病了,当然应该把这钱拿出来给母亲看病。”王先生当时就拒绝了弟弟的要求。“他见我不肯掏钱,竟然雇了几个人,把母亲从医院抬到我家,就扬长而去了!”王先生说,“街坊邻居都知道是怎么回事,8万元肯定是给老太的!母亲其实心里也明白,但是她病情严重,已经讲不出话来了。”

  律师:字据表述不当仍有得补救

  对此,南京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春华表示,从字据上来看,王先生的意思表述确实存在歧义。但即使意思表述不当,也不会改变客观事实。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如果意思表述与事实产生分歧,以事实为准。如果真像王先生所说,“街坊邻居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则王先生可以提请民事诉讼证明自己的真实意图,替母亲要回8万元救命钱。

  作者:王旭雁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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