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丢包5保安让“自己报警”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20 上海青年报 |
在超市冷冻柜取色拉酱的一刹那,放在手推车里的拎包便不翼而飞。 更令张小姐气愤的是:无助的她一连向5名保安求助,都没有得到任何响应。记者昨天随张小姐再次来到事发地——易初莲花上南店,“回放”了前天发生的那一幕。 本报记者 郭颖 丢包后保安让自己报警 双休日里,易初莲花上南店里人流不息。色拉酱陈列在超市的冷冻柜,隔着2米宽的走廊,对面就是酸奶和色拉酱的促销摊,四五个穿着围兜的促销员在那里吆喝。 “昨天上午10点45分,我就在这里拿色拉酱,我的同学站在手推车旁跟我说话,我的拎包放在手推车上。当我拿好色拉酱转身想去别的地方买东西时,就发现我那个仿制的LV坤包在众目睽睽之下‘蒸发’了!” 张小姐的第一反应是找保安。但当她一连向商场内、出口处5名保安求助时,得到的答复都是:你自己去报警。 一小时后空包现身超市 学法律的张小姐一边报警,一边搬来救兵———她的老师王国敏律师。就在王律师拍照、录音取证,与超市交涉1个多小时后,12点07分,他的手机响了。原来是服务台通知:张小姐的包在音像区找到了!根据张小姐包内的名片,服务台联系到了王律师。 经清点,张小姐包内的手机和3200元现金被拿走,所幸的是,钱包里的多张银行卡还在。包被丢弃在一辆手推车里,上面还乱七八糟地覆盖着地毯、卫生纸等物品。记者从张小姐丢包的冷柜处快步走到弃包的音像区,推着车七弯八绕几十米的路程也要走一分钟。如果保安及时出手援助,窃贼不至于如此从容。 监控录像当事人看不着 王律师向超市提出要看监控录像,遭到拒绝,理由是:失窃区域未设探头,弃包处虽有探头,但只有公检法承办人员才能看。因此,尽管当时有警员在场,王律师仍未获准看到录像。对此,超市方面表示:探头分布情况不便让外人知道。 偌大的超市一共有多少保安当班呢?超市方面同样“不便透露”,只说80多名保安,采用四班三换制。 一天三起失窃案缺记录 张小姐告诉记者:前天她正在服务台拨打110报警时,碰到一个带着小孩的中年男子称自己也在该区域失窃。据了解,仅前天,该超市就有3起失窃案报警。 然而,当记者昨天来到该超市处理此类事故的损失防范部(相当于保安部)调查时,却发现值班记录上并没有关于前天这起盗窃案的任何记录。昨天上班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前天处理此事时,他们不在场。惟一一张“熟面孔”张姓工作人员则称工作繁忙走开了。 “你们损失防范主要是针对商品,还是针对顾客的?”面对记者的提问,该部工作人员回答:都针对。 保安不作为应给予处罚 对于事发时张小姐连续向5名保安求助未果,损防部当班负责人张先生表态:如果保安确实不作为,只要提供工号,我们会对他们作出处罚。当记者问及如何界定“不作为”时,张先生表示:当客人提出要求,应该给予满足,即“对讲机通知,各个关口封堵”。 “我们是大型超市,一天客流好几万,盗窃案当然不少,双休日最厉害。”张先生不愿透露具体数字,但他坦言:“一旦发生盗窃案,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协助被害人报案,因为我们没有调查权,我们也是被动的。如果失窃的包找到,我们会及时通知失主。” ■专家观点 超市不担责保安应作为 “包没有寄存,就是在顾客的监控当中,并未涉及管理权的转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刑法教研室沈亮教授认为:就此而言,超市对于顾客失窃不应承担责任。 但是,沈教授指出:如果失窃顾客向保安提出求助,保安应该提供服务。保安虽不具备刑事侦察权,但可以采取行动进行查询并协助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