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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紧接A1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郑国强

  二是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更加重视公众参与的有效性。除问卷调查、登报征求公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外,现每部法规草案及其注释稿都在常委会网站上公布,并且对法规草案要点进行提示,方便市民提出意见,扩大了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不断探索法规起草的方式,继自主起草具有开拓意义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后,又就

《广州市沙面保护条例》尝试联合起草的新途径,以制约起草中的部门利益倾向。

  (三)维护法制统一,坚持合法立法。常委会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要求,在2004年清理行政许可的基础上,继续对全市地方性法规中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通过了《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第二批)的决定》,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同时,继续坚持每个法规草案的审议文本包括报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文本都加附注释的做法,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清晰对照上位法,更加明确立法意图和依据,确保不抵触原则有效贯彻的前提下,依法行使好审议决定权。这一做法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好评,并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法规审议工作中运用。此外,常委会还首次对法规进行释义,如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的释义,进一步阐明了法规条文的立法原意,确保了条例的有效实施。

  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的大局,把监督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带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上,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一年来,检查了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审计法、消防法、药品管理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九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对律师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为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一是注意事前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新问题,确定检查项目。如针对违法建设、施工扰民、“六乱”整治等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检查《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的实施情况,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提高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水平,切实把“城市管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注意事中不断改进检查方式,确保检查不走形式。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既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又深入基层单位实地考察和了解,务求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要求,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如对行政许可法的执法检查,为了强化实效性和更有针对性,常委会在《广州日报》和本会网站上公开征求群众对政府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常委会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意见。同时,专门制作调查问卷在政府部门的办证大厅向群众随机发放,直接了解群众的意见,取得了较好的监督实效。三是注意事后跟踪监督,确保整改落实。每次执法检查都向常委会会议作专题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如对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在6个月内整改,并作书面报告,保证人大监督效力的落实。

  (二)加强计划审查和财政监督工作。常委会严格依法实施实质性监督,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广州市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本级2005年1—7月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4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和2005年预算外资金收支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05年市本级新增财力安排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本级2004年决算,作出了相应决议。同时,加强与市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编制思路,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多次进行视察和调研,为审议计划、预算和“十五”计划的执行情况打好基础。督促政府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报表,为依法实施监督提供资讯和数据。注重发挥审计机关的作用,依法听取审计机关对2004年度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对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深入预算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加大对部门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预算审查监督的新途径,开通了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网络系统,实现了人大常委会与财政局联网。继续完善代表大会期间的电脑查询系统,供代表查询详细的预算内容,为代表全面了解预算编制情况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强化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常委会切实加强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一是抓住对社会稳定有影响的案件加强督办,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交换意见,促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纠正错判案件;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工作会议,促进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贯彻落实;三是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司法机关的工作,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先后旁听了房地产案件审判,视察了集中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司法所建设以及广州海事法院法庭建设等情况,既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情况,也通过提建议等方式促使一些问题得到解决,大力支持了司法机关的工作和建设;四是继续发挥《羊城论坛》在扩大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方面的作用,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携手禁毒、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等主题,倾听群众呼声,广泛了解社情,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工作监督。

  (四)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147件次,其中:来信2846件,来访6759人次。全年重点立案101件,已办复87件,办复率86%。常委会积极学习和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一府两院”在工作中,尤其是在处理问题和定案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监督其纠正;对于客观条件尚不成熟的复杂信访案件和要求过高、反映失实的案件,通过信访部门反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以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的规定,先后举行7次会议,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和广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20项,作出了有关决议、决定12项。

  (一)及时做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相关事项的审议工作。2005年5月,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复了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方案,这是我市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市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调整行政区划有关情况的报告》,认为我市行政区划的调整体现了优化城市规划、理顺行政管理体制、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市政府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同时,认真审议了本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关于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若干问题的报告》,针对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到的代表选举问题,通过了《关于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选举问题的决定》,确保选举工作在国庆节前依法、有序地完成,为区划调整后各项社会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依法治市“三五”规划和普法“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充分肯定了两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建议加紧制定新的五年规划,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市。常委会还围绕与我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整治社会治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情况、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救助管理工作情况、中等职业教育调整与改革实施意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

  (三)切实抓好常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常委会认真跟踪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加快解决旧城区中小学用地和校舍改造建设的议案》和《立项改造广州市“麻雀中学”议案》的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改造用地特困学校议案的结案报告》,认为市、区两级政府三年来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常委会决议,结合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和示范性高中建设,提前一年基本实现了方案提出的目标,使这一历时四年的代表议案得到了较圆满的办结。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名,免去职务37名,为我市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证。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统一。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提前做好任免的准备工作。坚持拟任命人员法律考试制度和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的做法,改革任免表决方式,使任免工作更加规范化。还首次安排了2名拟任命的副市长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任前供职演说,既加深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命人员的了解,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司法、执政为民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二)加强对被任命干部依法履职的监督。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常委会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年度评议工作计划,分别对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科技局的4位被任命干部依法履行职务、贯彻人大决议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促使受评议的同志增强公仆意识,依法履行职务。

  五、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中央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贯彻落实议案条例,推进代表议案处理工作规范化。2005年3月《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规范了代表大会议案的提出和处理程序。有关委员会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交付审议或审查的11件议案提出审议或审查意见,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审议后,作出了《关于广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处理决定》。《条例》的实施,使代表议案工作有了新的突破性进展。如一位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领衔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因没有提出具体的法规草案文本,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未能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但该代表认为房屋安全管理问题急需规范,因此在几个月内完成了法规草案文本及说明,并在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期间以其常委会委员的身份再次领衔向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目前,该议案经常委会主任会议交由法制委员会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已建议将其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又如大会主席团交付法制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扩大番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议案》,也因没有提出修正方案而未能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但因所提问题确需及时解决,依照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主任会议提出了《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修正案经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加强和创新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数量为历年之最。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转建议处理的议案17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65件,两项合计443件,已全部办复。闭会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38件,已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常委会努力促进工作创新,提高了代表建议(含议案转建议)的交办效率,完善了办理工作协调和联系机制,坚持走访承办单位,加强了代表意见的反馈,组织了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改进了“广州人大议案建议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全面推进了办理工作。

  (三)创造条件,保障代表知情权。常委会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除召开政情通报会、组织代表参加社会活动外,全年共邀请了92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提供《中国人大》、《人民之声》、常委会公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广州人大工作信息等刊物和资料,依法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了代表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抓好代表培训学习,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全年办了两期代表学习培训班,为代表安排了关于《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和闭会期间代表如何发挥作用的辅导讲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的法制知识讲座,安排学习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攻坚阶段任务的艰巨性》、《广州现代商贸流通中心地位和批发市场发展》、《依法行政与规范政府行为》等内容。此外,还组织部分代表赴外地考察代表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促进自身素质的提高。

  (五)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常委会注重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健全各联组、专业小组代表活动登记制度,不断提高代表联组和各专业小组的活动质量和效果。一年来,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共组织代表1598人次开展了93次专题视察活动;组织代表660人次开展人大会议前的集中视察和专题视察;组织61名代表分别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组织代表371人次就出租屋管理等10个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调研报告。此外,还组织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和我市13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依法指导选举工作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常委会依法指导了2005年本市区划调整的越秀区、荔湾区、南沙区、萝岗区人大选举工作。

  (一)积极开展筹备工作。为更好地理顺区划调整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和法律依据,及早部署开展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常委会主动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提出了《关于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广州市新越秀区、荔湾区和南沙区、萝岗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同意后批转执行,为各区顺利开展人大选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注重培训工作骨干。选举工作开展之前,集中培训了骨干,做好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选举工作过程中,及时指导有关区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项选举工作有人抓、抓得紧、抓得细、抓得实。

  (三)检查督促工作依法到位。认真指导有关区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紧紧抓住选民登记、提名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以及投票选举等四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并将检查督促贯穿于选举的全过程,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此外,常委会还依法做好部分市人大代表的补选和另行选举的工作。一年来,依法补选了4名市人大代表,另行选举了9名市人大代表。同时还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关法律法规适用解释,及时办理村民的投诉事宜,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七、积极开展对外交往

  常委会本着对外友好交往为我市依法治市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积极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特别是外国友好城市议会的合作与交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多层次、多方位地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成就,促进了与一些国家及外国友好城市之间的经济、文化和民间交往,加深和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与友谊。一年来,共接待来自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友好代表团共17批140人次,组成6个友好代表团69人次分别出访了南非、北欧、南美、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常委会还加大了对海外华人华侨工作的力度,出访有关国家时都考察侨情,慰问侨胞,争取侨心。前往港澳地区拜访广州市荣誉市民,加强沟通联系,巩固友好关系。同时,对华人华侨以及荣誉市民反映的关于侨房拆迁补偿、落实归还华侨房屋产权等问题,予以关注和重视,及时交付有关部门办复。

  八、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不渝地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中央9号文件提出的“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的要求,不断提高科学履职、民主履职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一)注重思想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注重用马列主义理论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吴邦国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心组成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就“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多个专题做中心发言。常委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新形势下开拓创新人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改进。

  (二)加强宣传调研工作。常委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和完善新闻工作制度,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联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促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形成了《进一步发挥我市人大代表作用的思考与对策》、《广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与思考》、《广州市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依法治市的思路和对策研究》等调研成果。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召开了“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研讨会,并将常委会2000年以来的理论研究情况进行了统计和整理,促使人大理论研究取得的成果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

  (三)抓好制度建设和机关建设。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抓紧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制订工作,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2006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安排,启动了制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草案)》的工作,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机关各项建设积极有序地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机制,一批年轻干部被提拔到处、科级岗位,改善了办公环境和条件,完成了办公自动化网络、安全、应用系统的升级改造,大大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与不足,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如何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水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制度建设等等,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探索和实践。

  2006年度的工作设想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广州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所确定的总体要求,围绕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开创“十一五”时期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立法为民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从本市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紧紧围绕我市工作的大局,抓紧制定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使立法工作同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本年度计划安排立法项目8件,其中涉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的4项,农业管理方面的1项,交通管理方面的1项,旅游业促进方面的1项,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的1项。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将继续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立法调研,选择1~2个项目进行专门委员会听证,使立法听证小型化、经常化,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积极探索通过课题招标解决立法疑难理论问题,健全立法效果的跟踪检查制度,使之成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新的促进点。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重点对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推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工作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从政、廉洁从政,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促进群众信访问题及申诉、控告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三)做好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是否符合市情、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议和决定的根本准则。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逐步实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提高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完善人事任免有关制度与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不断提高任免工作水平。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促进其依法履职。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代表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把不断提高代表素质摆在重要位置,抓好代表培训。继续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认真落实和健全代表活动制度,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形式,使代表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作准备。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积极主动与有关承办单位和代表联系,认真做好沟通、协调和反馈工作,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提高依法履职、民主履职、科学履职能力为核心,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宪法和法律知识、人大制度理论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人大代表和群众,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的整体素质。常委会机关各工作部门要坚持求实创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各位代表,“十一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已展现在全市人民面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肩负着重大责任和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广州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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