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电子档案库不得擅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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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41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王兆刚 秦靖)昨日从市招办获悉,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得向高校、社会或个人提供。 高考考生档案主要包括中学档案和高考电子档案两部分,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组建,并于5月底前统一集中到县(市、区)招 生办。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于报名时交县(市、区)招生办。考生中学档案主要包括:学年评语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山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健康检查表;毕业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中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等级考核表。 高考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