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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章程5月1日前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4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王兆刚 秦靖)高校今年有哪些专业招生、收费标准多少一直是家长和考生关心的问题。昨日记者从市招办了解到,我省要求各高校应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其它有效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应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学校详细地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

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要求必须填写,不许空档),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联系人、网址,以及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家庭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学生和家长关心的其它须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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