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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万罚款入国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倪明通讯员史剑)海珠城广场发生重大基坑坍塌事故后,市建委日前依法对6个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已将41万元罚款缴入国库。

  去年“7·21”海珠城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是一起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此前,广州市政府已通报对“7·21”海珠城广场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情况,为吸取教训

,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法律责任的南谊公司等7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按照这些单位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应担负的责任进行处理。7家公司共被处以罚款280.38万元,其中南谊房地产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151.7万元。目前,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罚款已上缴,对其他当事人的处罚正在依法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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