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严查“3·23”爆炸事故 事故责任人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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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0: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许昌讯3月23日下午,禹州市本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压气罐发生爆炸,造成两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本报3月24日A14版曾报道)。3月24日,禹州市政府迅速成立了由禹州市安监局牵头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据查证情况,经许昌市安监局批准后,该市对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处理。 该公司经理解克伟被撤销经理职务,并处以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该公司法人代表 王向超待善后工作完毕后将立案查处;对禹州市夏都办事处南关村党总支委员王建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禹州市夏都办事处安监站工作人员安冠军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禹州市夏都办事处安监站站长刘小珂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其他5名相关责任人也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解除劳务合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等处分。□记者杜文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