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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不走慢车道受伤也要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0:0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张家驯

  经常可以看到,有人骑自行车要到前方的马路对面,便在快车道上呈斜线向前骑行。女子周某就因为这样横过马路,被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撞成了两处骨折,却还要承担次要责任。

  本月7日上午,在南昌路上,周某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芦席营路口时,红灯恰好变成了绿灯,于是往前直行,准备过了路口左转到苏果超市买东西。不料刚过路口,从左后方驶来一辆电动自行车,她连忙向右避让,但自行车的前轮还是被电动自行车碰到,她当即摔倒在地,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左脚跖骨底部骨折,至今还躺在病床上。

  事故民警康凯依据经验判断,一辆直行的自行车与一辆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应当是有一方闯了红灯。但面对康警官的询问,周某坚称自己没闯红灯。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陶某则说,她左转进入路口之前,看了一下前面路况,见无汽车过来,便迅速转弯,没有注意看信号灯,而且在碰到自行车之前也没看见对方,直到听见一声“哎约”,方知撞上了自行车。

  究竟是谁交通违法引起了事故?为了认定责任,康警官走访了事故现场附近的目击者。但证人只看到了两人相撞的场面,却没看见两人中是谁闯了红灯。康警官正在为难之际,忽然发现路口附近有个监控探头,便调看了录像。结果真相大白,周某确系绿灯时间通行,而陶某闯了红灯。

  至此,似乎已可认定过错全在陶某一方。但康警官仔细看了录像后发现,周某也有过错:路口以东的南昌路因路幅狭窄,不划分快慢车道;路口以西的南昌路因较宽,用白线划分了快慢车道。按说周某骑车过了路口以后,既然有慢车道就应走慢车道,但她却是从快车道上呈斜线骑向马路对面,以致陶闯红灯刚过路口就与其撞到了一起。听了康警官的分析,周某恍然大悟,说是自己还从来没意识到骑车有这样的规矩。

  由此,康警官认定陶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则负次要责任。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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