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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汤烫伤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0:15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武汉晚报》 通讯员孔曼张昕记者马辉)晏女士日前到江汉区满春工商所投诉,她抱着小孩在库玛欧雷餐厅消费时,孩子臀部被店员端的热汤烫伤,要求索赔营养费、误工费、美容费等3500元。

  工商人员调查时,餐厅方说,是晏女士自己抱着孩子不小心,撞泼了店员端的汤;且餐厅已垫付前期医药费200余元。

  经多次调解,餐厅再追加赔偿500元给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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