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来自禽流感疫区非洗净鸭毛被市检疫局责令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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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0:28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通讯员郭建红)近日,汕头市某公司向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一批产地为韩国的“初级水洗白鸭毛”,持有韩国官方签发的《动物产品卫生证书》及《消毒证书》。经检验,该批鸭毛主要卫生指标耗氧量为142.3mg/100g,透明度为5mm,分别超标14倍和超标70倍,判定其为非洗净羽毛。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323号公告规定,韩国为禽流感疫区,禁止进口其非洗净羽毛。汕头局及时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该批货物作退货处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外贸企业在订立进口动物产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订立合同前应当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咨询,了解我国对进口有关产品的规定。二是按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须办理《进出境动植物许可证》的,必须先办理许可证后才能订合同,并在合同中列明许可证规定的有关检验检疫要求条款。三是合同中应列明由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检验检疫不合格,导致退货或销毁等处理而引起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责任编辑:黄幼华、林伟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