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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幼儿“驾车”撞人 监护人与车主共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0:54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通讯员余敬海 陈钢 记者陈学忠) 顽皮小孩爬上停在街道边的一辆微型货车上,将车辆拨成空挡,“驾驶”车辆向前行驶了百余米撞伤两人。6日,竹山县法院判决,幼儿的监护人和车主共同担责,赔偿受害者1.1万余元。

  2005年5月27日上午,竹山县个体驾驶员彭某,将自家的微型货车停在路边后,去餐馆吃早饭。因车门未关严,该县城一名两岁男孩,趁其母亲没注意,爬上车将挡位拨成空挡

,导致停在下坡处的该车向前滑行百余米后,冲入左侧人行道,将一位老太及其3岁的孙子撞成重伤。

  交警认定幼儿及车主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竹山县法院审理后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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