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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制裁硬称蛤蚧是壁虎 一非法宰杀蛤蚧者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1:2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记者黎静)蛤蚧虽属于壁虎科,与壁虎有所区别,它是我国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任何运输、捕杀等行为都是违法。黄某为了获私利,非法宰杀16只蛤蚧,触犯野生动物保护“高压线”,4月7日因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被逮捕。

  2005年11月3日,柳州市林业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前进农贸市场,在黄某的门面发现

16只被宰杀的蛤蚧。因蛤蚧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案情重大,此案移交柳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在审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黄某开始拒不承认宰杀的是蛤蚧,而是壁虎。于是,森林公安人员将16只被宰杀的蛤蚧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专家组鉴定。据专家组出据的鉴定书确认“宰杀的正是蛤蚧”。专家认为,蛤蚧叫声如“蛤-蚧”故而得名,属壁虎科,但与壁虎有所区别,它的外形比壁虎大,全身密生细鳞,又被称为大壁虎。因蛤蚧具有温肾强体的作用,大量捕杀使之面临绝迹的危险。

  2006年3月22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抓获归案。在鉴定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黄某供认宰杀蛤蚧事实。据他介绍,经常有顾客向他订购蛤蚧,因知道收购、销售、捕杀蛤蚧是违法行为,他不敢在门面公然售卖,只将收购回的蛤蚧宰杀好,再私下与顾客交易。2005年9月他将收购回的16只蛤蚧宰杀,冷冻在冰箱中等待买主,不想11月就被林业执法人员查获。

  因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4月7日向黄某送达批准逮捕决定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狩猎、杀害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蛤蚧10只以上,属情节严重,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等待黄某的将是法律严惩。编辑:黄皓作者: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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