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汽与潍柴动力“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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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1: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灿彬)3月中下旬,山东省国资委颁布文件称,将原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简称中国重汽)持有的100%潍柴厂股权划转至山东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山东省国资委将握有这两大企业100%的股权。这标志着,中国重汽与潍柴厂长达一年多的股权之争终于落下了帷幕。 划转之前的股比结构是,山东省国资委持有中国重汽100%股权,中国重汽持有潍柴 厂100%股权。股权划转完成后,山东省国资委将直接接收原中国重汽持有的潍柴厂全部股权,即山东省国资委目前持有潍柴厂100%股权。同时,潍柴厂持有潍柴动力23.53%的股权。在正式分手之前,中国重汽一直是潍柴动力的最大客户,其每年采购潍柴发动机四五万台,占潍柴发动机销售量的近40%,采购金约20亿元。 2005年9月,潍柴动力通过其控股公司潍柴投资收购湘火炬28%的股权,从而成为湘火炬控股股东,同时因为湘火炬控股陕西重汽和陕西法士特齿轮,所以使得潍柴动力和陕西重汽以及陕西法士特齿轮自然站到了一个阵营里,且潍柴动力和陕西重汽组成了战略联盟,与中国重汽的裂痕乍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