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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无主”病人医院很无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2:30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讯6日,哈市一市民遭遇火灾致身体被大面积烧伤。当其被送至医院时,却因找不到病人家属在抢救文书上签字,给医院救治带来一定的难题。那么,无主病人该谁来护理?费用谁担?责任谁负?这几乎是哈市所有医院都可能面对的问题。

  “无主”病人一年耗医院30万

  7日,记者从哈市第四医院了解到,6日送至该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赵某仍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但是他的家属已经找到。在先前没有找到该患者家属、他本人也没有钱的情况下,医院采取了相应的治疗措施。

  类似赵某的情况几乎在很多医院都曾出现过。对此,哈市卫生局医政处的石绍君副处长介绍,“无主”病人与“三无”病人不一样。“三无”病人指无固定收入、无固定居住地、无有效证件的病人,而“无主”病人只是找不到患者的家属。此外,医院在治疗“三无”病人时,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而“无主”病人则没有财政补贴。往往医院只能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无条件地予以抢救,但这些费用只能由医院自己承担。

  据石绍君介绍,哈市的医院在医治“无主”病人时,每年要为此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要远远超过30万元。

  医院最怕拿了钱又担责

  在对患者赵某进行抢救时,哈市第四医院的赵亚君主任就曾对记者说,医院是救死扶伤的部门,即便患者没有钱,医院也会全力抢救患者。可是,在面对“无主”病人时,医院最担心的是:拿了钱给患者治病,而又要为此承担责任。

  赵亚君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医院在对患者实施救治时,需要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以便确定治疗方案。可是,在医治“无主”病人时,尤其是危重病人不能签字,而又无其家属代签时,医院不能自行定下治疗方案,否则一旦患者出现死亡等情况,医院就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石绍君说,目前,哈市并没有针对“无主”病人治疗的规定。不过,卫生部门要求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必须对“无主”病人实施抢救。但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了,医院在给“无主”病人治疗后,病人的家属对治疗并不认可,以至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医院还为此要与患者对簿公堂,这确实是医院的无奈。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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