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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装潢公司偷梁换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4:0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装潢公司“偷梁换柱”,约定的装潢材料变了样。上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从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1592件,其中,装潢公司“移花接木”的手法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刘先生投诉]去年年底他同上海尧典室内装潢有限公司签订了包工包料合同。装修完工验收时,他发现公司提供的装潢材料同约定不符,如水龙头的品牌被调换,吊顶的材质

也不对。刘先生当即同装潢公司交涉要求其整改,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对此,市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在装潢过程中随意更改装潢材料的品牌、规格,是典型的违约行为。这不仅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也损害了自己的诚信度。消费者有权要求装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内容重新装修。与此同时,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装修前可与装潢公司签订新版装修合同,即《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6版),并在合同中明确所用装饰材料的品名、产地、规格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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