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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能否成为法定假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4:28 新民晚报

  清明节刚刚过去,清明可否定为法定假日,又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自去年全国“两会”以来,一些代表委员相继建议,将传统节日设为法定假日。对此,不少专家学者却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传统节日增设法定假日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观锠建议将传统节日设为法定假日。因为,五千年中华文明,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独特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正是一个纪念祖宗和先辈的日子,它提醒人们要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因此有必要将清明定为法定假日。

  今年全国“两会”,一些代表、委员再次建议,把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增设为法定假日,届时全国放假一天,以此增强国人对传统文化的价值认同,让优秀的民俗民风世代相传。

  复旦大学法学院郭建教授认为,目前法定假日太少,不妨将清明和中秋定为法定假日,若从“五一”长假中截取两天“分”给清明和中秋,未尝不可。

  “激情立法”并不可行

  根据上海交通台的路况报告,今年清明节正日,在通往郊区主要公墓的道路上,出现了甚于平常的严重拥堵。人们不禁要问:这还不是全城放假呢,如果清明成了法定假日,人们都在这一天往公墓跑,那该是什么样的后果?

  在上海,每年为了减少清明扫墓带来的交通压力,政府职能部门已想方设法引导“错时祭扫”。从3月底到清明正日,市民尽可能利用各自方便的时间去扫墓。即便如此,以现有的承受能力,清明祭扫还是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为此,不少立法专家表示,为弘扬传统文化立法,愿望虽好,但未必能产生良好的立法效果。一个国家设置多少法定假日,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激情立法”并不可行。更何况,弘扬传统文化,完全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家庭熏陶、大众传媒的文化导向来实现。

  “法定”与否要科学评估

  在一些立法专家看来,清明节一类的传统节日究竟放不放假,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单纯从文化价值的角度判断,清明节“应该”放假,但若从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实在是“不能”放。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说,如果以学者的身份来看待这个问题,出于对传统文化的价值认同,他倾向于“放假”;但是,传统节日若成法定假日,究竟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什么样的立法后果,还需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科学评估。

  本报记者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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