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事故的“海恩法则”与真话的“海恩法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8:00 光明网
徐迅雷

  开县井喷事件中的疏散群众终于回到原来居住地,历时10天的井喷事件好歹告一段落了。4月4日《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标题很夺目:《开县官员直言中石油“傲慢与偏见”,井喷暴露安全监管漏洞2年未补》。尽管没有披露自己的名字,开县官员还是不客气地“直击”中石油的“傲慢与偏见”,这是不容易的,毕竟这是真话。

  中石油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事故,从2003年的开县“12·23特大井喷”,到中石油

吉化大爆炸,到如今开县同一井场的新井喷,可傲慢的中石油始终傲慢着,他们确有傲慢的资格:因为它是国有垄断企业,是“中央级”的,是“官本位”的企业;至于“偏见”,则是垄断与傲慢的必然“产品”。正是由于对事故防范的“傲慢与偏见”,致使安全监管的“漏洞”两年未补,而监管漏洞绝不像这回压井堵漏那样,弄上若干回就能弥补的。监管“漏洞”的表现之一,就是没说真话、不谈实情。这次事故发生1个月前的2月7日,就已发生井漏险情,他们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当地政府和百姓,这种“瞒骗”就是“惯性假话”使然。

  说到安全监管,我们都知道有个著名的“海恩法则”,“海恩法则”是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飞行安全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责任人的责任心。“傲慢与偏见”者,落实的就是“伪责任”。现在更严重的问题是,“傲慢与偏见”者,不仅麻木于事故的“海恩法则”,更是过敏于真话的“海恩法则”!

  讲真话为什么也有“过敏”意义的“海恩法则”?那是因为,习惯于不说真话、不透露真实信息的责任人,通常都是以为说出真话是最高的风险、最大的危险,以为每一句真话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也就是认为说真话即麻烦、即不安全,认为真话会导致“自身的事故”。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说真话危险”的意识,养育了隐藏真实、不说真话的做派,而且能够把假话说得牛气冲天。

  在这样的背景下,这次开县官员不客气地直言中石油的“傲慢与偏见”,就显得很可贵,正是这样的真话实话,才把中石油安全监管的漏洞暴露在公众面前。过去地方官“捂盖子”的情形留给公众很深刻的印象,那么开县官员这次为什么能说真话?背后当然是地方政府与中央企业之间有形或无形利益的博弈,因为“傲慢与偏见”的中石油“屏蔽”信息,对当地和当地群众构成了巨大的利益损害,实在让人忍无可忍。尽管这次开县官员的真话“硬度”与“强度”还不够,但我们应该看到背后的“难度”,相比于不肯说真话而忙于“危机公关”的中石油,这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一说话就想到“海恩法则”、就想到成百上千种“危险”与“隐患”,那注定是说不成真话的。真话不一定正确,但保障安全必须从讲真话开始。中石油如果还是不顾“事故的海恩法则”而是只顾“说话的海恩法则”,那么,我们不得不问:你在开县的第三次井喷事故什么时候发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