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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4•6”化工厂爆炸未对松花江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20:48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4月10日电(记者 王茜)记者10日从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获悉,有关环保部门检测结果显示,哈尔滨“4·6”化工厂爆炸事故,对松花江及周边环境没有造成污染。

  4月6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的新光化工厂稀料原料储罐发生爆炸,引发火灾,造成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松北区政府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当晚火被扑灭。

  救火过程中,当地政府和环境监测中心站同时开展了跟踪监测,在现场上风向200米处、下风向1000米处采集了空气样品,在应急池中采集了水样。经监测,当晚,上风向无异常检出物,下风向定性检出甲醇,厂区内的水样中检出苯酚、甲酚等物质。

  4月7日,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又对空气及起火罐中的残留物进行了采样监测,起火罐中主要为苯类物质和烷烃、烯烃类有机物。空气中已没有污染物存在。

  4月8日,有关部门会同消防、环保等部门将存有残留液体的储罐、应急池中液体及现场铲起的过水土壤,一并运至哈尔滨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进行专业化处置。

  “4·6”事故现场距松花江约有4公里,三面为农田,一面为荒地,周围没有地下排水管网,附近1公里范围内也没有居民,距事故现场最近的村屯居民饮用自来水。该事故对松花江无污染,对周边环境也没有造成污染。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还宣布,“4·6”化工厂爆炸事故是工人违规操作引爆储罐造成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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