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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实行新规时间表未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0:00 东南早报

  实施10项赴港澳便民措施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实施10项赴港澳便民措施,简化往来港澳签注手续。目前,实行新规时间表未定。

  早报昨日2版报道了公安部出台10项便民新措施,方便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

由于泉州是众多港澳同胞的祖籍地,泉州与港澳两地有着密切的经贸往来及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因此公安部这一新举措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

  省厅将定具体举措

  “省公安厅已决定明天开会商讨此事,并制定相关具体举措,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依规再次简化手续。”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张炳枝介绍,昨天一上班,就看到了媒体的相关报道,但至今未接到正式文件。

  “只要上下衔接好,这一新政策肯定能在最短时间内付诸实施。”张炳枝介绍,因为新规必须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便出入境管理部门规范操作,省级公安机关才有权限制定相关细则,因此,目前泉州仍无法确定正式实施新规的时间表。

  不用再挤黄金周

  张炳枝介绍,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一个主要变化,就是增加了1年1次、1年两次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和其他签注。因此只要获得港澳签注,申请人就可在1年有效期之内1次或两次往返港澳,此举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在办证高峰期集中申办。

  在此之前,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有效期仅为“3个月”,即签注后申请人必须在3个月内赴港澳,否则就需重新签注。因为港澳旅游多集中在五一、国庆、春节三个黄金周及暑假时段,因此这些时段到来前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都会进入一个异常忙碌的签注高峰。此次签注有效期延长为1年之后,申请签注的居民就可错开这些高峰期办完相关手续,然后在一年之内自行选定出行或旅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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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泉州20万人次赴港澳

  自2003年公安部开放内地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之后,泉州市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申请人数剧增。2005年,泉州两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共批准泉州常住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探亲及开展商务活动多达近20万人次,占全省三分之一。其中,往来香港地区15.11万人次,往来澳门地区4.2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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