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识破药名“障眼法”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1:3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药品名称是药品包装标签上的重要项目,分为通用名和商品名两类。一些企业利用药品名称做文章,强化商品名、弱化通用名,大搞“障眼法”,进行虚假宣传。识破药名“障眼法”,大致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 比大小同一种药品同一个包装上,其通用名与商品名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比如: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用于治疗慢性鼻炎、鼻窦炎的药,商品名是“窍 通”,通用名是“辛芳鼻炎胶囊”。在其产品包装上“窍通”两个字足有“辛芳鼻炎胶囊”六个字的三倍大,属违法行为。看颜色药品商品名的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更突出和显著。 对背景药品通用名应当使用黑色或白色字,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比如:哈药集团制药六厂生产的一种儿科用药,通用名是“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其在产品包装上为红色,而背景为粉红色,属违法行为。 辨字体药品通用名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