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商业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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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1:55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王丽实习生李媛)“商业贿赂不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治理医药购销、经营销售流通、学校教辅材料征订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省工商局副局长金洪钧说。 据了解,商业贿赂不仅扭曲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而且造成了物价虚高,特别是 医药生产、经销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使患者深受其害。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全省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96件,罚没款590万元,其中查处医药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案件179件,罚没款262万元,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作出了积极努力。此次专项治理,我省将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经营销售流通、资源开发和利用等领域和行业以及学校教辅材料征订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尤其要对医药购销、经营销售流通、学校教辅材料征订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予以重点突破。 金洪钧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在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时,可借鉴张家口、邯郸等地的经验,查账时既要查总账又要查报表,既查明细账又查凭证,既查账上记价又查药房标价,仔细核对每一笔交易。查销售发票,看药品流向;查进货凭证看药品来源;查记账凭证看是否如实入帐;查药品价格,看是否药价虚高;查医疗处方,看是否有开单提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