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农村特困户可领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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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2:5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本报赣州讯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将现有农村特困户适时过渡到农村低保,赣州市将在南康率先实施农村低保。 南康市在去年初步摸索出关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一些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实行整体过渡,统一纳入低保行列,并拓宽筹资渠道,确保农村低保资金落实到位。 据悉,赣州市的农村低保工作将由南康市扩展到章贡区、大余县。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赣州市将制定规范的低保对象审批程序:采取个人申请(村小组提名)、村小组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以上、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民政局审批、村务公开栏再张榜公布3天以上的程序来确定保障对象,各个环节缺一不可,确保低保对象的准确、合理。(虔贵鄢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