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和抽验公布 沪知名医院药房上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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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4:18 东方网 |
为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质量的监督管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第一季度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在昨天公布的抽检结果中,上海市虹口区民办海光医院被抽检的西安自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40605的培坤丸系属假药。 除此之外,一系列知名医院和药房通通上榜。中福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市 长宁区中心医院、上海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健美药店、上海雷允上北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药监部门在上述机构均抽检到了不合格药品。批号为050702三九黄石制药厂生产的乌鸡白凤丸、江西一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50801的感冒退热颗粒、江西科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50901的氯霉素滴眼液等常用药也在名单中。 上海复星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西站店由上海康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40831的中药龙齿、上海蔡同德堂药号出售的由深圳市宝明堂照耀饮片有限公司分装的两个生产批号的川贝母都名列2006年第一季度饮片监督性检查抽验不合格名单。在名单中还出现了,枫斗、半夏、冬虫夏草、广郁金、生晒山参、乳香、西红花等常见中草药。 对监督抽验出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的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列》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进行依法处理,并对其实施跟踪抽样检验。 本月15日起使用新版的成品《医疗广告证明》 医疗广告禁吹100%治愈 肿瘤、性病、祖传秘方、100%治愈……这些字眼不能再出现在医疗广告上,否则将被撤销该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证明》,并由市卫生局移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上海市卫生监督所昨天宣布,根据今年上海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本市自4月15日起一律使用新版的成品《医疗广告证明》。 为规范医疗广告的规范管理,从今年3月10日起,市卫生局就要求申请或换取《医疗广告证明》的医疗机构提交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如申请电视广告应当提交镜头脚本,申请广播广告应当提交文稿和录音磁带,申请平面媒体广告应当提交作品样稿。 4月15日起,医疗机构在本市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凭成品《医疗广告证明》核准的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广告内容必须与《医疗广告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完全一致,如发现发布的广告与成品样件不符或在外省市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市卫生局将撤销该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证明》,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证明》申请。市民如果对发布的广告持有疑义的,可以登陆上海市卫生监督信息网(www.hs.sh.cn)查阅,或者向上海市卫生监督所询问、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