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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与别人重号怎么办? 省公安厅出台解决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4:2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吴昌华)住在武昌的马先生申请驾驶证,交管部门将他的身份证号输入电脑,发现此号已被另一人领了驾驶证,马先生无法领证。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湖北省已出台纠正身份证重号实施办法,马先生的烦恼将得到解决。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重号的发现,主要依靠各级公安机关联网比对人口信息。目前,湖北省已经纠正了数万个重号、错号。公民在办理各种事务中若发现自己的身份证重号,也可向当地派出所反映,待核实后得到纠正。

  两人身份证同号,变更谁的证号?该“办法”规定,纠正身份证重号依据以下3个原则:身份证号编码登记为准原则、人口信息先入为主原则、方便群众和方便管理原则。由市、县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及相关派出所进行纠正,确有必要时,可召集重号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其中一人的身份证号。

  公安机关发现身份证重号后,由派出所向应变更身份证号的当事人发送通知,当事人应持该通知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向派出所申请换发身份证。纠正重号之后,派出所应向当事人填发《变更公民身份证号码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如果重号双方的一方已办理“二代证”的,原则上保留编号,变更另一人的身份证编号;若重号双方均已办理了“二代证”而发现重号的,应收回一方的身份证、免费予以换发。

  该办法规定,公安交警、出入境、边防等部门,对变更身份证号码的公民,凭派出所出具的《变更公民身份证号码证明》,为当事人办理涉及驾驶证、护照和边防检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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