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收回八达岭经营权具有示范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5:1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北京日报报道,以前被3家单位掌管的八达岭长城经营权,在经过近3年谈判协调后,终于被政府收回,经营权由上市公司退还给八达岭特区办事处。

  八达岭长城曾被一家企业作为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现在,政府依法收回八达岭长城的经营权,这对于管理好、保护好各地的文化遗产将具有示范效应。

  前几年,一些地方在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上,盲目追求市场化,将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有的企业在取得经营权后,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不断扩大商业开发规模,修建多种破坏性的旅游设施,把文物风景区人工化、商业化,进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开发。

  前段时期全国许多景区刮起的“涨价风”,就是文化遗产盲目市场化运作的“副产品”,这不仅使普通百姓对高价门票望而却步,同时也使许多具有不可再生性的宝贵文化遗产在各种“开发”名目下,被利欲熏心者染指损毁。

  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文物归国家所有,由各级政府及文物部门保护。现在,八达岭长城经营权被政府收回,为其他风景遗产保护单位起到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社会公众有理由期待,有更多的被出卖了经营权的文物风景区回归原位。再也不能使名胜古迹被少数人当“摇钱树”来牟取暴利,从而侵害国家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了。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