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罚单”有关创收无关情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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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5:17 华商网-华商报 |
■孙立忠 南昌市东湖区交警大队警号为10929的警察揣着罚单,在并不通行的路上见车就贴,既不管司机是否在场,更不出示证件,在5分钟的时间内就贴出16张罚单。东湖区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此警察性格内向,近两三年一直上中、晚班,由于无法照顾好家,和妻子发生了一些摩擦,因此值勤时脾气不是很好。(4月10日《市场报》) 将交警乱贴罚单归因于交警的性格、脾气问题,这样的解释似乎挺新鲜。但久经考验的全国人民,大约又要笑了:谁都有情绪不好的时候,然而“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为何交警情绪不好,就四处乱贴罚单? 显然,这位警察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贴了罚单就能带来罚款收入。若非如此,贴了白贴,那他情绪再不好也断不至于如此发泄。“情绪不好”只是表象,各地执法者之所以能穷尽各种花样进行罚款,是因为权力出现了异化。由交警乱贴罚单所暴露出的,是执法者说一不二,而被处罚者缺乏博弈的渠道和能力。 真正完善的制度,会让执法不因执法者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因同一执法者情绪上的变化而变化。但我们在政策法规等的执行上,要么是到了地方“须臾成五彩”,要么是有了利益都来争没有好处一起躲……以交警乱贴罚单乱罚款而言,一方面在于法律的弹性太大,给了执法者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则在于,虽然我们已建立了收支两条线制度,票款分离,但因为一些地方规定罚没收入上缴财政后还将接比例返还,所以执法部门还是有罚款的积极性。 还是从制度上找原因并切实寻求改变吧,别再弄出些上不得台面的理由让全国人民发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