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就学5月9日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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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6:4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冯雅可)昨(10)日,成都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做好2006年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工作的意见》,对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以外到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就学问题,进行了具体安排。 5月9日开始办理入学申请 根据安排,暂住在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为其子女申请到成都市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9日—6月8日持证明材料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子女入学申请。 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到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确认,要求证件有:1、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本人在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务工就业的劳动合同(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印制、编号、免费发放,重新换签或新签的有效劳动合同,在务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领取)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2、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本人于2006年5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且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3、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本人及子女的原籍农业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7月3日街办公布入学信息 材料经过确认,街道办事处将免费开具由成都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拿到《证明》的家长于6月7日—9日,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登记。非毕业年级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申请转学的,还应提供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和转学证明。 7月3日,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暂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接受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信息进行公布。 不接受中途转学、毕业年级 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接受毕业年级(即六年级、九年级)转学生。同时,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关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身份确认、受理时间、办理程序等方面的工作,将参照《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由各区(市)县自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