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组委感谢慈溪打假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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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7:0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志江)日前,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向慈溪工商分局发来感谢信,对该局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严厉查处侵权行为的做法表示感谢。 2008年奥运会花落北京消息传来后,奥运会标志成为新的商机。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制造、销售未经授权的奥运会标志产品。慈溪工商分局在标志印制、成品生产以及销售三大 环节加大对辖区奥林匹克标志商品来源的检查力度,严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吉祥物“福娃”的行为,并建立了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联手打假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和打假信息。今年以来,慈溪工商分局连续查获违法销售的标有奥运会五环标志的“黑心棉被”,擅自标注“福娃”图案的纸杯8000只、服装1000余件,有力地保障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根据2002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在中国境内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如以商业目的使用上述标志的,应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对侵权行为,根据该法可处以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