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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规”+武装+黑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7:26 潇湘晨报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长期盘踞在农村、小城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位政法干警说,以刘俊勇为首的涉黑组织之所以能够存在这么长时间,与基层防御、打击力量薄弱不无关系,以致该组织能够迅速笼络各方面的成员,横行霸道,“黑吃黑”。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这一组织中,刘俊勇、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是组织、领导者,被告人伍青阳、伍先辉、杨武斌等20人是积极参加者。

  “这一涉黑组织之所以如此猖獗,与三大要素是分不开的,即帮规+武装+黑钱。”一位干警说。

  组织严密是涉黑组织的重要特征。据介绍,该组织在组织活动和平时生活中,逐步形成了一些规矩:一是社会上“混”,必须有“量”,要敢于拼;二是有仇必报;三是必须听“大哥”的话,否则将予以惩戒;四是等级森严,组织械斗或报复时分工明确,进退策划周密等。

  有枪有刀,全副武装,是该组织之所以如此猖獗的另一原因。2004年正月,廖建伟、何湘甫合伙在新化县西河镇街上的一个美容美发店内开设赌场,安排王伟及王君、王二辉等人赌场里维持秩序。王伟提出要放些鸟铳和砍刀在赌场里,廖表示同意,并出资,由何湘甫出面与王伟等人去西河镇滑石村找到王在清和王新辉,何湘甫和王在清谈好价格,每杆中铳120元,每把砍刀30元。后王在清为主,王新辉帮忙打造了10杆中铳、10把砍刀。2004年3、4月份,刘俊勇通过他人介绍,在新化火车站附近的一个人手上以每支600元的价格购买了2支六连发的火枪。

  在该组织成员中,买卖枪支成了家常便饭。据指控,刘俊勇、廖建伟、何湘甫等人私自制造、买卖、储存、持有枪支共计21支。在被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他案件中,该组织动辄开枪、砍人,残害百姓。

  检察机关指控,该组织还通过贩毒、抢劫、敲诈勒索、伪造货币、挪用资金、开设赌场、从事地下六合彩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自2000年以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刘俊勇、廖建伟、伍先辉等人先后在怀化、深圳、东莞、新化等地的酒店、宾馆开设流动赌场,或聚众赌博,或从中抽取“条线”,或放高利贷,并以此获利。其中,刘俊勇参与的数次赌博案中,轻松获利10余万元。

  自2002年6月至2005年3月,刘俊勇、陈彬彬、伍先辉、伍青阳等近二十人又掀起了孟公、西河的地下六合彩赌潮,辐射至周边乡镇、广东东莞等地,他们采取“包呷包赔”的方式合伙做地下六合彩庄家,以5%至10%的手续费及38至40倍的赔率招引陈历晨、廖建新等十余人为下线,为自己收单;同时又花钱雇请接单人,总做庄600期左右,码单金额共计210余万元。其中,刘俊勇仅此一项,便非法获利60余万元。本报特派记者 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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