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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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8:27 法制日报 |
本报成都4月10日电 胡强 记者张晓东 记者今天从成都市有关部门获悉,《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成都遭遇地震、空难、疫情、劫机等突发事件“袭击”后的应急处置办法将有规可依。据了解,预案明确指出,将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预案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及在处置工 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