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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口角被打伤 男子刀砍他人泄愤换来六个月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8:4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特约记者林泉 通讯员覃斯斯 覃顺)从本报讯上林县镇圩乡镇马村男子赵某与他人发生口角继而被打伤之后,便耿耿于怀,寻机泄愤,持刀将人砍伤。日前,赵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上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1000多元医药费,咽下了自己酿就的苦酒。

  2000年11月的一天晚上,赵某在镇圩街上游逛时,不小心踩脏了熟人刘某刚擦得光

光亮亮的皮鞋,被对方指责。然而,赵某不但不道歉,反而冷语讥讽。由此便发生“口水战”,继而发展到“比武”,赵某不敌,受伤败阵,并住院花了不少医疗费。事后,赵某多次索赔未果,于是决计“以牙还牙”。2000年5月的一天晚上,赵某到街上看戏,发现刘某也在看戏,且独自一人。赵某认为正是“雪恨”的好机会,遂马上在街上买了一把刀,在刘某回家必经之路“守株待兔”。不久,刘某经过时,赵某趁其不备,猛冲而上,挥刀将其砍倒在地。受伤的刘某幸被人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捡回了性命。赵某行凶之后,立即潜逃。自以为风声过了之后,赵某悄悄溜回家时,被警方抓获归案。

  编辑:黄皓作者:林泉 覃斯斯 覃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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