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约法三章规范第二代身份证办证行为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8:47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党委为了确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证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明确了三条纪律: 凡违反规定借办二代居民身份证之机乱收费、乱罚款的,必须立即停止并予纠正;知错不改,顶风违纪的,派出所所长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领导到州公安局作书面检查; 凡因乱收费、乱罚款引起不良后果的,州公安局将报请州委、 州政府对县(市)公安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凡因换发二代证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市)公安局局长必须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作者:张健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