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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严禁民警参与二代身份证社会照相(馆)点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8:47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 近日,毕节地区公安局作出决定,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馆)点只能由政府筹资配置设备,社会照相(馆)点不得设在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内,已开设的必须限期撤出。

  《通知》说:“凡在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内设立社会照相(馆)点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通知业主停止照相活动,即日起3日内全部撤出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全区各级公安机

关、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不得参与二代证社会照相(馆)点的一切活动,已参与的必须立即退出。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据介绍,该地区公安局日前已组织治安、警务督察部门对全区各县市局公安派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借换发二代证乱罚款、乱收费的;对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将社会照相(馆)点从派出所撤出的,地区局将在全区公安机关通报批评,并通知该县(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到地区局作出深刻检查。作者:张健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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