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为服刑犯讨回161天自由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9:00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 马芸 通讯员 曹小航)服刑犯陆某在入狱10年后,发现判决前羁押的5个多月刑期没有折抵,在犹豫三年后才向检察官报明情况。检察官在调查核实后,帮助陆某讨回了161天的自由。 陆某因犯下诈骗罪获刑15年。入狱后他积极改造,四次获得减刑。2002年一天,他看到服刑人员争取折抵刑期的报道,想到自己在一审缓刑判决前羁押的5个多月刑期没有折抵 ,当即给检察机关写信反映。然而信写完后,他担心此举会影响到提前出狱,把信又放回抽屉。去年一天,他又在报上看到类似报道,于是鼓足勇气把三年前的信拿了出来,交给管教干部。第二天,市检察二分院的夏检察官就找到陆某了解详情。随后,夏检察官来到当年判决的法院翻出10多年前的案卷,终于查实确有其事。几经周折终于将《执行通知书》送到陆某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