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 博物馆 图书馆等地禁止开设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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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9:02 青海新闻网 |
青海新闻网讯 从今年4月起,全省文化部门不再受理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内设立娱乐场所的申请。 为全面推动全省娱乐市场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省文化厅采取6项措施落实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和稽查人员法规培训和西宁市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法规培训的同时严格行政许可,加强娱乐场所主体资格审查。继续完善娱乐场所许可前公 示制度,对设立娱乐场所的申请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进行听证,在广泛听取市民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此外,还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娱乐市场监督机制,建立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和文化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及时通报情况和结果适时在媒体曝光违法案例。严厉打击娱乐场所违法经营行为,开展娱乐场所排查,督促依法设立的娱乐场所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整改和规范。 全省文化部门将坚决查处对存在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擅自接纳未成年人、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超时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娱乐场所。倡导诚信经营,建立娱乐场所诚信档案,建立娱乐场所信用档案,并根据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对信用档案进行及时更新。以信用档案为基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娱乐场所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文化经营单位区别审核和检查。(作者: 燕 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