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退役运动员安置重视技能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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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9:28 南方日报 |
去年10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后简称《安置办法》),对此前退役还未安排就业的运动员和今后的广东运动员退役进行了指令性保障。其中,政府财政经费中专门对退役运动员设立职业技能培训费,以及择优免试推荐到高等院校学习,对运动员重新走上新岗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广东省对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实行政府协助推荐就业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办法。鼓励 和支持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自谋出路和通过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按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就业。对这两方面的退役运动员,政府部门将首先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对于退役运动员自主创建体育经营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将按规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机构应视情况提供贷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会进行适度的优惠政策。为了提高退役运动员今后在社会竞争中的职业竞争力,《安置办法》第19条明文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将其纳入每年经费预算;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培训、鉴定机构要积极向退役运动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服务,其所需经费在同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中核销。”第24条规定:“年龄未满16周岁或文化程度未达到初中毕业的退役运动员,由运动员原训练基地负责安排文化学习,年满16周岁后,再行安置。”这样一来,退役运动员在重新进入社会之前,至少能掌握一技之长。 除了对所有退役运动员进行重新就业的保障外,《安置办法》还对为国家和广东省作出杰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的退役作了专门部署。例如,凡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奖励名次,亚洲赛集体前六名(主力队员)、个人前3名,全国最高水平比赛集体前3名(主力队员)、个人第一名,全国青年赛冠军,球类集体项目、田径项目、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健将及其他项目的国际级健将,破世界、亚洲、全国纪录及获国家体育荣誉奖章,具有高中(中专、技校、职中)毕业以上学历,德才表现好,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退役运动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省体育局审核,报省人事厅批准录(聘)用为干部的,按干部进行就业安置。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三项重大赛事中获得金牌的退役运动员,则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工作。 世界体育比赛获得前8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或者经体育部门推荐,高等学校考察,符合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者,可优先安排到高等学校从事体育教学等工作。而退役运动员取得大专和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者,可择优录用为中学、小学体育教师。 邱江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