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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非法的燃气初装费还要收多少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9:59 南方网
  红网 刘克军

  除了房价,业主们还需交3000元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日前,广东省肇庆一楼盘的业主纷纷为此通过各种方式维权,并将核准该项收费的肇庆市物价局告上法庭。对此,肇庆市物价局局长就半年内4次批复该项收费承认,物价局“有行政过错”,开发商不能在房价外再收费。(4月10日《南方都市报》)

  恍若巨石落水,一下子在全国人民心中激起滔天巨浪——原来燃气初装费是非法的

!据了解,这种非法的收费在广东省已经收取了19年,且这种乱收费在全国各大城市普遍存在!

  这项乱收费之所以能够大白于天下,完全是被偶逼所至——肇庆市物价局在短短半年时间内连续四次批复燃气初装费,同意该项收费由原来的1000元涨到3000元。不堪承受压力的业主们急了,一个姓陈的业主忍无可忍翻开了相关规定——原来这项收费根本就没有依据。《价格法》和《广东省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中都明确规定:“包括管道煤气预埋在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按规定,肇庆市物价局不仅不同意批复同意,还应对其进行查处,结果肇庆市物价局竟欣然批复同意上涨……如果没有这次触犯众怒的涨价,真不知道业主们还要被蒙蔽多久,全国人民还要交纳多少非法的收费!

  开发商辩称,业主们在购房之前已经非常清楚房价不含煤气管道初装费用,而且已经在《购房认购意向书》上进行可明码标价,不存在欺诈行为。但是,房产商有没有公布过安装煤气管道的真正成本?有多少业主真正了解这些费用的最终走向?有没有监督部门全程监督过这些费用的使用情况?按照资料记载,广州市煤气公司已累计收到管道气初装费11.7亿元。据此粗略估算,仅初装费一项,至今累计超过14亿元。照此推算,这些年来整个广东省又乱收了多少钱?整个中国呢?这些钱又没有完全用在暖气管道的安装上?

  业主们不了解内情,倒还可以理解。但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如果也不清楚这项收费的性质,并公然替“涨价”一味代言,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价格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但是,管道燃气初装费不声不响的收了这么多年,有谁就管道燃气初装费召开过听证会、听取过消费者意见?经营者说收就收说涨就涨,物价局却随声附和,这恐怕不符合物价局的身份和作为。

  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铺设燃气管道其实应该像铺设电视闭路、电话网络一样由政府埋单,政府应将主干管道铺好,而用户使用的部分管线则应交纳适当费用,这样才比较合理。但就目前来看,全国大多数城市仍是在向业主收取“燃气管道初装费”,笔者刚在郑州购置住房时还交纳了3660元的天然气管道初装费,这种收费据说是“集资”性质,而按照现行法律,非法集资是要被严格禁止的。但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因为这放弃好不容易排队排来的购房机会吧?

  如今,肇庆市物价局还没有责令开发商退还已收取的3000元燃气管道初装费,开发商依然没有停止收费,业主们仍在无奈地交钱。这种局面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我想,全国的业主都和我一样,正密切关注着肇庆市如何收场。(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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