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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制造噪音被拘留五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25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刘妍通讯员张雷何兆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一个月以来,广东省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明显增多,比如虚报警情、噪音扰民等以前难以构成违法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警方提醒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了解、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自己的言行,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公民。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了一些新型治安案件。

  某市公安局分局接到群众噪声扰民投诉后,民警赶到现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一名制造噪音的男子进行处理,但该名男子对民警的劝告置若罔闻,并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对该名男子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郑某到某市派出所报称被一名陌生女子“喷烟”后,帮该女子买电脑,被骗去4000元人民币。经查证,郑某谎报案情,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一名醉酒男子在一报纸档,对女档主做出流氓猥亵动作,并在众目睽睽之下故意裸露身体,被公安巡警当场抓获。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名露体男子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进入4月份,广东省阴霾、雾雨等潮湿天气增加,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容易发生漏电事故并引发火灾和人身伤亡,请群众在使用电器时要注意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查,及早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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