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停车处罚有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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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41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张权 通讯员 杜治锐 何蓓 实习生肖文溢)一些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违章车辆,总是以没有接到处罚通知等各种理由为借口,逃避、拖延交纳处罚金,造成城管部门案件大量积压。从今日起,天心区城管部门采取新措施,对拖欠交纳处罚金的违章车辆,将按每日3%的比例加处罚款。 相对以往执法效率不高的举措,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的新做法是:发现停靠在人行 道上的违章车辆后,首先抄牌、拍照进行取证,同时开具《行政处罚陈述通知书》,如果违章车主在5个工作日内未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城管部门将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获取违章车辆有关信息,并通过挂号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行政相对人,3日内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长沙市非税收入交纳通知单》;若车主地址或电话不详,无法通知的,城管部门将在各大报刊上公示;行政相对人在15日内未自动履行的,城管部门将按每日3%的比例加处罚款,并送法院强制执行。此外,城管部门还开通了专门的违章停车查询电话号码:1605122,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