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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开审全省最大涉黑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41 红网-三湘都市报

  

娄底开审全省最大涉黑案

  黑社会头目——刘俊勇4月1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以刘俊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该案的被告人数达98人,其中52人被控涉黑犯罪。全案涉嫌罪名包括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贩卖毒品、抢劫、绑架、仿造货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23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达170起,案卷材料205册,78人出庭辩护,预计庭审时间为20天。今天是庭审第一天,共有97名犯罪嫌疑人到庭,1人因患有严重疾病依法中止审理未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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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之前,群众自发燃放鞭炮

  据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化县以刘俊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代号“6•30”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省、市委对该案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高度重视,省委派出督查组专门督查,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全案提起公诉的被告人98人,其中仅涉黑人员就达52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绑架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挪用资金罪、盗窃罪、赌博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行贿罪、窝藏罪、伪造货币罪等23项罪名,犯罪事实170起,造成1人死亡,7人重伤,20人轻伤等严重后果。

  社会各界也广为关注此案,当刘俊勇及其同伙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等人将于今日开庭受审的消息在当地传开后,不少群众主动聚集到审判庭外。“感谢政府为民除害,乡亲们盼望这一天已经很久了!”专程从新化赶来的李老汉激动地告诉记者。听说刘俊勇等人将被绳之以法后,他和乡亲们高兴得几天睡不着觉,今天天还没亮就坐上到娄底的汽车,要亲眼看着这些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

  开庭前,还有群众在现场自发燃放鞭炮,庆祝这个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表达自己心中的喜悦之情。因为当地有关部门发放的旁听证数量有限,现场出现了“一证难求”的场面。不少群众因无法进入庭审现场,只得通过审判庭外窗户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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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黑案件,创湖南审判史之最

  由于案件各方面的特殊性,此案的开庭审判并没有安排在法院审判庭进行,而是在能容纳上千人的娄底市星星影剧院审判。在今日的庭审中,辩护席上78名律师密密地坐了9排,被告席更是拥挤地坐满了12排,该案诉讼参与人数达184人。

  据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案是湖南迄今为止有据可查的人数最多、影响最恶劣、侦查难度最大、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一起涉黑刑事大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成灿出任审判长,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刘树清、公诉处副处长刘辉、资深检察官肖伟钦、张琳菁、孙雄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诉讼案卷200多本,起诉书和补充起诉书共155页,长达82000余字;被告方共聘请了68名辩护人,形成了强大的辩护阵营。因案情复杂、人数众多,庭审预计将延续20天,创下湖南刑事审判史上数项之最。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1998年以来,被告人刘俊勇(男,1972年3月生)先后与被告人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等人勾结在一起,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了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严密、涉案人数达98名,层次清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纪律。被告人刘俊勇、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伍青阳、伍先辉、杨武斌、周保田、杨海、王伟、陈助辉、戴哲斌、杨煜胜、伍保兵、廖小珊、廖碧华、陈国彬、刘海、胡兵、何湘甫、邹定华、伍路、王二辉、陆伟雄等人系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

  被告人刘俊勇地位最高,他通过被告人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等人直接或间接指挥该组织的成员。该组织在组织活动和平时生活中逐步形成了一些规矩:一是在社会上“混”,必须有“量”,要敢于拼;二是有仇必报;三是必须听“大哥”的话,否则将予以惩戒;四是等级森严,组织械斗或报复时分工明确,进退策划周密等。该组织通过贩毒、抢劫、敲诈勒索、伪造货币、挪用资金、开设赌场,从事地下六合彩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为寻求非法保护,该组织千方百计构筑关系网,寻求保护伞。该组织非法买卖枪支、管制刀具,购置交通、通信工具,用于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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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恶累累,暴力手段令人发指

  据了解,该组织自1998年以来,分别在以新化县孟公镇、西河镇为中心的区域及周边地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大肆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等各种犯罪活动150余次,共造成1人死亡,7人重伤,20人次轻伤,5人轻微伤,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该组织实施故意杀人犯罪2次,致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贩卖海洛因59次,数量共计1650余克;抢劫犯罪9次,致1人轻伤,抢劫数额达29.6万余元;绑架犯罪1次;伪造货币犯罪数额达12万元;聚众斗殴犯罪1次,致3人轻伤;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持有枪支18支;故意伤害犯罪14次,致6人重伤,10人次轻伤;挪用资金犯罪数额达809万元;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犯罪数额达16.9万元;非法经营犯罪数额达210余万元;行贿犯罪数额达14万余元;寻衅滋事犯罪19次,致5人轻伤,5人轻微伤;敲诈勒索犯罪9次,数额达3.4万余元;非法拘禁犯罪13次;窝藏犯罪11起;赌博犯罪11次;盗窃犯罪2次。

  2004年6月30日晚上,娄底市新化县西河镇沙江村村民陈新华在家中被20余名手持砍刀、鸟铳的男子踢门入室,连砍46刀,因失血过多,于次日凌晨5时许死亡。其父陈历平、叔父陈历德在劝阻和意欲报警时,也分别被砍成重伤和轻伤(偏重)。该恶性事件的发生,使刘俊勇、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等人为首的新化涉黑团伙罪行败露,此案被定为新化“6•30”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05年3月9日,公安部将此案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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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备森严,执法人员公正客观

  因为该案被告人多、涉案罪名多、犯罪事实多、组织庭审时间长、难度大,为确保此案的公开开庭审理,娄底市相关部门为庭审的保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对庭审中的重大事务,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等,制定了详细预案,以确保庭审的正常进行。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有关部门布置了大量的警力,庭审现场戒备森严。据记者了解,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有关部门在派出精干法警值勤的情况下,还增派了武警站岗。

  据当地政法部门负责人介绍,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审理非常重视,成立了专案审理组,从中院各庭室和基层法院选调了一批业务骨干集中办理此案。

  娄底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成要求一定要认真组织好庭审,要牢固树立依法办案的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把案件办成“铁案”,使之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要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的同时,注意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审理,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高度统一。要认真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应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分化和瓦解犯罪。同时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推动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

  目前,此案正在紧张庭审之中。

  文/本报记者 黄纯芳 通讯员 魏学锋 胡春贤 曾文彬 图/通讯员 郭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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