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亿侨捐流向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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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41 红网-三湘都市报 |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华侨、港澳同胞在广东省捐款赠物总额超过400亿元。但是因监管不严频繁出现捐赠“黑洞”。基金使用如何阳光化?广东省侨办主任吕伟雄表示,将像物价局对物价、工商局对企业行为的管理一样,在全省建立一套严格的侨捐项目监管制度。 4月9日,广东省侨办和广州市政府联合召开广州地区侨捐项目监管工作动员大会。吕伟雄一针见血指出目前侨捐项目监管问题多多。他举了一个例子,洛溪大桥的碑文上写得 清清楚楚,指出大桥建设有霍英东的捐助,后来因大桥收费问题而起的审计报告中一句也没提霍先生的捐赠事实,霍先生不得不在香港报纸发表声明。不少侨捐项目都是这样,开始时大力宣传捐赠者的贡献,时间一久,维护、尊重捐赠人权益的社会氛围就不见了。据不完全统计,从1978年到2005年,华侨、港澳同胞在广东捐款赠物总额折合人民币达360亿元,占全国侨捐总数的70%。如果连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侨捐计算,总值超过400亿元。兴办公益事业项目3万多宗,捐建道路、桥梁、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项目逾2.4万个,建立各类公益事业基金会近3000个。但是有的地方和单位一开始很重视华侨的捐赠,结果项目建成后就不管了;有些地方和单位还让华侨捐了一次又一次,形成了捐赠“黑洞”,弄得华侨心都凉了。还有些是新官不理旧账,对历史上的侨捐毫不在意,没有档案记录。 吕伟雄说,法律明确规定侨捐项目是社会公共财产,但仍出现不少侨捐资产变成了国有资产或被变卖为小团体、个人财产的情形。比如华侨捐建的华侨大厦被拿去银行抵押了,侨捐医院转制给了个人,而对其中的侨捐资产怎么算、如何处理却没有弄清楚。大量的侨捐项目如何保全、平日如何维修更是没有社会制度,捐赠人的意愿也得不到保证。 据《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