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港资企业讲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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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44 检察日报 |
近几年,应辖区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邀请,我上预防职务犯罪课的次数有几十次。然而,记忆最深、备感欣慰的,当属近日到港资企业太古汇(广州)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古汇公司)上的一堂预防职务犯罪课。 太古汇公司是香港太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区投资40亿元人民币,兴建建筑面积超过45万平方米,集商业、文化、娱乐等为一体的太古汇广场,这是广州标志性 文化设施之一。在该公司,香港职员和外籍员工占有相当的比例。由于内地与香港法律的差异,该公司高层希望我院能为员工们介绍两地的反贪污贿赂法例及提供相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以提高员工的廉洁意识及道德操守。到港资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这在我院还是第一次。接到任务后,就如何上好这堂课,我绞尽脑汁,特地购买了相关书籍,并向有关科室借调了近年来在区内知名民营或外资企业发生的典型案件的卷宗,分析不同类型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特点,从中找出预防方法。前后历时半个月,在此基础上,我准备好了讲稿,并将内容制成图文并茂的幻灯片。 那天上午9点,我准时来到太古汇公司,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介绍说,公司的全体员工都到齐了,其中几个香港籍员工为了听这堂课,早晨5点多就从香港赶了过来。在讲课过程中,该公司香港职员和外籍员工不时问我一些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贪污贿赂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犯罪方面的规定,并就有关案例的处理提出自己的观点,一股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文化从他们的潜意识中散发出来,令人感动! 这种感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非常珍惜。这家企业员工表现出来的对法律的认知,正是我国当今社会所欠缺的一种文化、一种氛围。而培养这种文化和氛围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有赖于全体公民长期的共同努力。因此,法律工作者责任尤为重大! (作者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