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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收货前相机不翼而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54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夏琼 实习生杨佳 通讯员裘法) 时下,购买商品尤其是电子产品,老板都会先抬出一条行规:拆包装就算买了。昨日,江岸区法院球场法庭审理的一起相机买卖纠纷,给依旧信守这条行规的商家提了个醒。

  武昌一大学学生小刘前些时候到南京路摄影器材一条街买相机。在王老板店里,小刘看中一款相机,一番砍价到2800元,小刘表示要看货。商家称:包装一拆就算买了,小刘

表示认可,商家方才把包装盒打开。小刘验货后,便到隔壁房间交款。可就在他把钱递进收银台的同时,刚才还摆在柜台上的新相机却不翼而飞。

  一时间,商店闹开了锅。商家认为按行规,拆了包装就算买了,钱坚决不能退;学生们认为,刚才并未正式收货,相机不见了怪商家看管不善,必须退钱。

  为拿回自己的2800元,小刘走上法庭。江岸区法院球场法庭经审理认为,商家所说的“拆包装就算交付”的行规与《合同法》规定不符,拆了包装并不代表货物已完成交付,因此,商家须退钱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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