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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抱邻居女婴谎称自己所生 戴某因拐骗罪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1:08 大华网

  本报讯近日,惠来法院审结一宗拐骗女婴的案件,以拐骗儿童罪判处罪犯戴某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戴某凤于2005年10月初怀孕,经检查胎儿有严重疾病而流产,为怕被丈夫抛弃而继续伪装成孕妇,同时委托郑某局帮助其收养一小孩未果。同月18日,戴某凤见邻居黄某英出生三个月的女婴很可爱,萌发偷抱女婴供自己抚养的邪念,

便打电话给郑某局,叫郑次日将婴儿偷抱走。次日上午9时许,戴某凤乘黄某英家无人之机,携带一把铁钳剪断黄家竹篱门铁线,将女婴抱走交给郑带往普宁一医院等候。随后戴某凤回家对其丈夫谎称要往流沙镇生小孩,要其丈夫陪其去产育。到医院后戴某凤假称要进产房产育,乘机向郑接回女婴,同时付给郑300元,接着戴某凤向其丈夫谎称自己产育一女婴,一起将女婴抱回家。20日凌晨,戴某凤在家被公安机关抓获,偷抱的女婴被黄某英领回。

  法院认为,罪犯戴某凤为收养小孩而偷抱婴儿,虽然目的不是贩卖,但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许辉)

  (责任编辑:林伟练、许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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