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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可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独特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1:45 生活报

  日前,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会长叶小文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在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佛教作为有着深刻和谐思想与和平理念的宗教,可以在缓和因快速发展引起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叶小文说,进入新世纪之后,世界经济总体呈发展态势,中国的经济发展尤其迅速

,与社会财富分配相关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佛教可以引导信徒平静和理智地对待身边事,及时调整心态。

  他认为,近年来,不同国家、民族、宗教之间对立与冲突愈演愈烈,正在挑战人类的智慧与文明。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促进世界和谐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深刻思考和前瞻对策。宗教力量是中国借助的重要社会力量之一。”叶小文说。

  “在经济全球化、扩大对外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的发展,中国的和谐离不开世界的安宁。”叶小文说。“建设和谐世界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坚持和平发展的理论延展和实践成功的外部条件。”

  叶小文说:“中国对内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对外呼吁共建和谐世界,双向互动,内外兼修,体现了中华文化的深邃智慧,彰显了中国政府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建设性形象。”

  他说,中国的“和谐”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作为佛教重要思想之一的“和合”思想。崇尚和平和谐和慈悲济世的佛教精神,无疑会在中国佛教徒,乃至主张社会和谐发展的其他人群中形成巨大的推动力量,从精神层面将中国和世界和谐的步伐推向前进。

  (新华社电)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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