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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期限为俩月过期起诉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3:31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莒南讯(通讯员邹旭张帆)“欠债还钱”原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法院却驳回了自己的诉讼请求。4月3日,面对法院的判决,原告王士刚真的傻眼了。

  王士刚是莒南县十字路镇农民,从事饲料经营多年。2000年10月,与王士刚同村的张某购买其700元的猪饲料。张某因手头缺钱,便写了一张“今欠饲料款700元,两个月内付清”的欠条给王士刚。时隔不久,张某就外出打工,每次回家过年也不提欠款的事,王士刚

碍于情面也不好先开口。直到今年春节前,王士刚因去年养猪赔了钱,要账的上门,才向回家过年的张某索要饲料钱。谁料张某却说出“都五六年了,你还想着那几百块钱”的话,并拒绝还钱。2月6日,气恨交加的王士刚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张某付清饲料欠款及利息。

  庭审中,被告张某辩称,原告的起诉已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且原告一直未向被告索要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王士刚就欠款向被告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现起诉时间距欠款到期已五年之久,且原告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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